1. 股东会决议日:115/05/25。2.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陈尚仲(董事长)、陈尚仁、林勇达、朱威任、陈忠仁、张敬人、谢明慧、孙伟真。3. 许可项目:投资或经营与本公司营业范围相同或类似之公司。4. 期间:任职本公司董事之职务期间。5. 决议情形:依公司法第209条规定,在无损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竞业禁止限制。6. 大陆地区事业: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