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日期: 115年5月22日 公司名称: 鸿华先进-创(2258) 主旨: 本公司115年股东常会同意解除董事竞业禁止案 详细内容: 1. 股东会决议日: 115/05/22 2.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 李秉彦董事、许国兴董事、黄英士董事、萧幸金董事 3.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 与本公司营业范围相同或类似之公司 4.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 任职本公司董事职务期间 5. 表决结果: 赞成1,603,929,386权(占出席总权数99.09%),照案通过。 6. 中国大陆地区事业兼任职务: (1) 黄英士董事: 鸿锜机电科技(安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智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 许国兴董事: 裕隆汽车投资(HK)有限公司董事长;裕隆(中国)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该事项对本公司财务业务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