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新环境工程于115年5月22日召开股东常会,重要决议事项包括:1. 通过114年度盈余分派案(每股现金股利4元,每股股票股利约1.3元)。2. 通过修订公司章程。3. 通过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4. 选举第14届董事及独立董事。5. 通过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案、修订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进程,以及解除新任董事竞业禁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