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系2012年至2017年间亿光电子及德国子公司与日亚化于德国进行专利诉讼之延伸进程,涉及日亚化欧洲已过期专利EP936682之损害赔偿争议。日亚化原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约250万欧元,经本公司积极攻防,法院支持本公司部分主张,判决应赔偿金额降至163万欧元。本公司尊重法院一审判决结果,惟认为依法尚有争执空间,将评估上诉。本案所涉专利已于2017年7月29日期满失效,对本公司现有产品及营运均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