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1416)于115年5月22日召开股东常会,重要决议事项如下:1. 承认114年度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2. 承认114年度盈余分配案,每股配发现金股利0.57元。3. 针对股东户号0280132(户名王○隆,持股逾1%)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提出之「更改股息由公司公告0.57元变更为0.8元案」,经表决未通过。本次会议无董监事改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