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日期: 115年5月19日 公司名称: 瑞仪 主旨: 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资金贷与超限改善计划已运行完成。 符合条款: 第51款 事实发生日: 115年5月19日 说明: 1. 事实发生日: 115年5月19日 2. 公司名称: NIL Technology ApS 3. 与公司关系: 子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 不适用 5. 发生缘由: 截至 115 年 2 月底,本公司之子公司 NIL Technology ApS 分别对其子公司 NILT Switzerland GmbH 及 NILT SINGAPORE PTE. LTD. 之资金贷与余额超过个别对象限额及总限额。依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115 年 3 月 30 日金管证审字第 1150337283 号函,要求母公司督促子公司订定改善计划,于公开信息观测站重大消息中公告,并按季公告运行情形及逐季提报本公司董事会控管,并于股东会报告运行情形。 6. 因应措施: NILT Switzerland GmbH 已于 115 年 5 月 19 日清偿其对 NIL Technology ApS 之资金贷与负债,改善计划已运行完成。 7. 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