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日期:115年5月19日 公司代号:2886 公司名称:兆丰金 主旨:解除本公司经理人竞业禁止之限制案。 符合条款:第21款 事实发生日:115年5月19日 说明: 1. 董事会决议日:115/05/19 2.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经理人姓名及职称:林佩蓉,主任秘书 3.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经指派兼任其他营利事业或与本公司营业范围相同或类似之公司职务 4.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本公司经理人职务期间 5. 决议情形:本案利害关系人依规定予以回避,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董事无异议通过。 6. 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不适用 7. 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不适用 8. 大陆地区事业地址:不适用 9. 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不适用 10. 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不适用 11. 经理人投资大陆事业金额及持股比例:不适用 12. 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