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日期: 1150520 发言日期: 1150519 发言时间: 180616 公司代号: 2324 公司名称: 仁宝 主旨: 公告本公司向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办理废止海外第五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案 符合条款: 第11款 事实发生日: 1150519 说明: 1. 事实发生日: 115/05/19 2. 原公告申报日期: 114/11/12 3. 简述原公告申报内容: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发行海外第五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 4. 变动缘由及主要内容: (1) 本公司申报发行海外第五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金管会)民国115年1月12日金管证发字第1140368832号函同意申报生效,及金管会115年3月30日金管证发字第1150338491号函准予延长募集期间三个月在案。 (2) 因市场环境变化剧烈,考量本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权益,本公司拟向金管会申请废止海外第五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案。 5. 变动后对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 无重大影响。 6. 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