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日期: 1150515。主旨: 代子公司三商行(股)公司公告采权益法评价之被投资公司三商美邦人寿,首次适用国际财务报导准则第17号「保险合约」,对子公司三商行股东权益之影响。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05/15。2.公司名称:三商行股份有限公司。3.发生缘由: 子公司三商行采权益法评价之被投资公司三商美邦人寿保险(股)公司,自民国115年1月1日起适用国际财务报导准则第17号「保险合约」,追溯重编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对子公司三商行股东权益影响明细如下 (单位:新台币仟元):资本公积增加(减少) 114/12/31: 301,135。未分配盈余增加(减少) 114/12/31: 1,789,374, 114/3/31: 2,264,098, 114/1/1: 2,384,194。其他权益增加(减少) 114/12/31: (722,439), 114/3/31: 140,118, 114/1/1: (5,386)。合计 114/12/31: 1,368,070, 114/3/31: 2,404,216, 114/1/1: 2,378,808。6.因应措施: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