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日期: 1150516 发言日期: 1150515 发言时间: 150107 公司代号: 4426 公司名称: 利勤 主旨: 公告本公司资金贷与超限改善计划运行情形 符合条款: 第51款 事实发生日: 1150515 说明: 1. 事实发生日: 115/05/15 2. 公司名称: 利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 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 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 不适用 5. 发生缘由: (1) 依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15年1月27日金管证审字第1150331305号函示办理。 (2) 本公司因近期财报净值下降,致资金贷与期末余额超过资金贷与他人作业进程所订之限额规定。 6. 因应措施: 公司已依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16条规定订定改善计划,并将改善计划送审计委员会且按季提报董事会,资金贷与改善计划如下: (1) 子公司通过银行融资拨款或其他借款方式,清偿金额共计新台币7,000仟元。 (2) 预计改善完成日:民国115年5月31日,届时贷与余额将降至583,706仟元以下。 7. 其他应叙明事项: 改善计划未运行完成前,将按季公告运行情形及逐季提报董事会控管,并于下一次的股东会报告运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