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发生日期: 115/05/15。公司代号: 2323。公司名称: 中环。主旨: 公告本公司处分有价证券。1.证券名称: 台积电 普通股。2.交易日期: 115/5/7~115/5/15。3.董事会通过日期: 不适用。4.其他核决日期: 核决层级:董事长核决,民国115年05月15日。5.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交易数量: 135,000股,每单位价格: 2,264.74元,交易总金额: 305,739,338元。6.处分利益: 处分利益 9,484,041元。7.与交易标的公司之关系: 无。8.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之数量、金额、持股比例: 持有余额: 210,000股,金额: 451,388,310元,持股比例: 0.001%,权利受限情形: 无。9.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之相关比例: 占总资产比例: 78.53%,占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比例: 112.78%,营运资金数额: 8,285,327仟元。10.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 投资组合。11.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 无。12.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 否。13.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14.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不适用。15.前已就同一件事件发布重大消息日期: 不适用。16.其他叙明事项: 已于115/03/31授权有权交易人在115年第二季期间,得于集中交易市场进行有价证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