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社团法人在线诊疗接收设施协会(简称「JTFA」,所在地:东京都品川区,代表理事:石川 雅俊,以下简称「本协会」)已于协会官方网站无偿公开《在线诊疗接收设施完整指南【2026年医疗法修订版完全对应】》(共20章),该指南完全符合于2026年4月1日施行的修订医疗法。 公开背景: 随着2026年4月1日施行的修订医疗法(医疗法第2条之2第2项),患者可在自家以外场所接受诊疗的「在线诊疗接收设施」已在法律上被定位为与医院、诊所、助产所等并列的「医疗提供设施」。随之而来的是,设立者必须向都道府县知事等提交申报义务(设立后10天内),并符合省令规定的在线诊疗标准(5项设备标准),以及纳入立入检查和纠正命令的对象等,从传统的指导方针运用大幅迈向了更完善的监管体系。 然而,作为新制度实务指南的综合性解说数据尚未充分整备,许多考虑在车站内、零售、饭店、自治体设施、职场等场所引进的业者,纷纷要求提供具体的要件、进程和标准。 本协会为了回应这些实务需求,根据修订医疗法、医疗法施行令、医疗法施行规则、厚生劳动省通知、社会保障审议会医疗部会配布数据、国会附带决议等一手数据,公开了这份日本国内首创的综合性实务解说书。 指南主要构成(共20章): 第1章 在线诊疗接收设施是什么?(定义与诊所的区别)/ 第2章 修订医疗法的背景 / 第3章 在线诊疗标准(从指针提升为省令) / 第4章 设立者的要求 / 第5章 营运者的角色与责任 / 第6章 申报流程(设立后10天内)/ 第7章 使用医疗机构管理者的义务(适合性确认)/ 第8章 进行在线诊疗的医疗机构申报 / 第9章 过渡措施(至2027年3月底)/ 第10章 违规时的纠正命令与罚则 / 第11章 补助金与支持制度 / 第12章 各业态注意事项(8种业态) / 第13章 认证制度/ 第14章 设备与备品要求 / 第15章 符合资安与医疗信息安全管理指南 / 第16章 我的号码健保卡对应(居家同意取得型)/ 第17章 D to P with N(护理师陪同型)/ 第18章 与巡回诊疗车・医疗MaaS的差异 / 第19章 海外案例(美・英・北欧)/ 第20章 常见问题 公开页面: 《在线诊疗接收设施完整指南》可无偿查阅。网站内同时公开有检查清单、词汇表、相关条文解说等相关内容。 未来发展: 本协会将以这份指南为起点,持续推动以下工作: 扩充各业态指南(陆续公开铁路业者、饭店、便利商店等各业态的详细解说) JTFA认证制度的全面启动,持续更新全国自治体的申报窗口信息与补助金信息 编纂本指南第二版,反映来自使用医疗机构、设施营运者和用户的回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