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实发生日:115/05/04 2. 公司名称:经宝精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 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 发生缘由:依据外国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处理准则第十条第一项第一款规定办理 6. 因应措施: 本公司发行中华民国境内第四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债款代收银行已于115年5月4日收足所有应募款项共计新台币 201,000,000元整,并汇拨至专户存储银行,特此公告。 7. 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