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董事会决议日期:115/05/13 2. 股东会召开日期:115/06/26 3. 股东会召开地点:台北市松山区复兴北路99号15楼会议室(会议中心) 4. 股东会召开方式(实体股东会/视频辅助股东会/视频股东会):实体股东会 5. 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114年度营业报告案。 (2):114年度审计委员会查核报告案。 (3):114年度员工酬劳及董事酬劳分配情形报告案。 (4):114年度盈余分派现金报告案。 (5):修正「永续发展实务守则」报告案。 6. 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承认本公司114年度营业报告书及合并财务报表案。 (2):承认本公司114年度盈余分派表案。 7. 召集事由三:讨论事项 (1):修正「公司章程」案。 (2):修正「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案。 (3):修正「股东会议事规则」案。 8. 召集事由四:选举事项 (1):选举第四届董事6人及独立董事3人案。 9. 召集事由五:其他事项 (1):解除第四届董事及其代表人竞业禁止之限制案。 10. 临时动议:无。 11. 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5/04/28 12. 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5/06/26 13. 其他应叙明事项:1.受理股东提案及董事提名作业流程: 凡欲办理提案(或提名)之股东,请于115年04月13日起至115年04月23日止,于书面提案(或提名)上注明股东户号或身分证字号、户名并加盖股东印鉴或签名后,亲自或以邮寄(如为邮寄者,其邮件送达日必须在受理提案及提名截止日当日前,并请于信封封面上加注『股东会提案函件』或『董事候选人提名函件』字样及以挂号函件寄送,且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送达本公司行政部(地址:新竹县关西镇深坑子3-1号)。若有下列情事之一,股东所提名者董事会得不受理: (1).提名股东于公告受理期间外提出。 (2).提名股东于停止过户日时,持股未达百分之一。 (3).提名人数超过应选名额。 (4).提名股东未叙明被提名人姓名、学历及经历。 (5).被提名人不符法定资格(法人股东未持股及独立董事未检附前述『应检附数据』所列相关证明文档)。 2.本次股东会股东得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行使期间自115年05月27日至115年06月23日止〈电子投票平台: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