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6年1月1日施行的「中小受托交易适正化法」(简称:取适法)。这部对旧版下承包法进行根本性修订的法律,至今已实施满三个月。借由新设的员工人数标准,适用对象已大幅扩大,其中包含了许多对利用业务委托交易的大型企业影响深远的修订内容。 然而,实务现场的应对措施却未能跟上。此外,作为早于取适法存在的问题,在业务委托与人才派遣界线依然模糊不清的运作现场中,潜藏着所谓「假承揽真雇佣(伪装请负)」的结构性风险。 最近,社群媒体上关于业务委托体制中假承揽真雇佣的讨论正快速扩散,企业的合规态度受到社会关注的场面日益增加。过去通常作为公司内部问题来处理的论点,如今已进入能通过SNS瞬间被可视化并传播的时代。 在本新闻稿中,我们将梳理业务委托合理化的现状与基础知识,以及未来在进行合约审查时必须确认的关键要点。 ## ■ 取适法实施3个月 ― 业务委托合理化的现状 ### 【何谓取适法(中小受托交易适正化法)?】 取适法的正式名称为「关于防止对制造委托等之中小受托事业者延迟支付代金等之法律」。这是对1956年(昭和31年)制定的下承包法睽违约70年的根本性修法,并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主要的修法重点如下: - **添加员工人数标准**:在传统的资本额标准之外,新设了以经常雇用之员工人数为依据的标准。在制造委托等情况下超过300人、服务提供委托等情况下超过100人,即成为「委托事业者」的适用对象。只要符合资本额标准或员工人数标准的其中一项,就会适用取适法,因此受规范的对象大幅扩大。 - **禁止期票支付**:原则上禁止使用期票(本票/汇票)来支付下承包代金。即便是电子纪录债权等,如果在支付期限前难以取得等同代金金额的支付手段,也同样被禁止。 - **强制价格协商**:禁止不回应中小受托事业者的价格协商要求,而单方面决定代金的行为。 - **名称变更**:「亲事业者」变更为「委托事业者」,「下请事业者」变更为「中小受托事业者」。追求对等交易关系的态度也体现在法律名称之中。 【实施满3个月。专家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