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荣环境株式会社(总部:兵库县神户市,代表取缔役会长兼社长:金子文雄)、资源循环系统株式会社(总部:福冈县北九州市,代表取缔役:林孝昌)、株式会社鸿池组(总部:大阪市中央区,代表取缔役社长:渡津弘己)及株式会社八木熊(总部:福井县福井市,代表取缔役社长:八木信二郎)四家公司,在iCEP PLASTICS(※)的「动静脉产业回收协调」机制下,于建筑工地实施了合理且精确的废塑料分类规则,成功将可进行材料回收的废塑料回收量提升至传统方式的约三倍。回收的废塑料被制成塑料角材,并送回同一工程现场,实现了资源循环。 ■ 背景与课题 在日本,建筑业的废弃物约占国内所有工业废弃物的两成,资源化成为一大课题。其中,从建筑工地排出的废塑料,常因脏污或混杂不同材质的废弃物,导致目前国内主流的处理方式是进行热回收,即焚烧转换为热能。然而,国际上由于焚烧会排放二氧化碳,倾向将热回收与严格意义上的回收区分开来,并要求转向材料回收,即将废弃物作为新产品的原料再利用。 ■ 措施与成果 我们在鸿池组的物流仓库建设现场实施了以下措施。 1. 制定并彻底运行分类规则 为方便建筑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分类,由排放业者与回收业者合作,针对七种废塑料品项制定详细的分类规则,并张贴于回收推车上,在工地现场彻底宣导。此外,鸿池组的现场职员会定期检查回收推车内的状况,若发现问题,则在朝会等场合进行指导,借此提升整个工地的环保意识。 2. 确认可进行材料回收的废塑料回收量 经过建筑工地的废塑料分类后,排放量中有59%被判定为可进行材料回收。与传统建筑工地废塑料约20%的材料回收率相比,取得了约三倍的成果。至于被判定难以进行材料回收的废塑料,则依旧进行传统的热回收处理。 3. 再制成角材并送回工程现场 可进行材料回收的塑料,经过再资源化制程后,被制成可在建筑工地使用的塑料角材。将这些角材送回进行分类的该工地,从而实现了工地内的资源循环。此外,通过将源自建筑工地的废弃物再利用为回收产品,也期望能提升相关人员的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