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谢君临台北25日电。某航空驻四川前主管乔思齐为中国官员行贿10万元,并引介陆委会官员会面遭拒,又刺探两岸航线中转等秘密不成。高院审酌乔男坦承犯行,依贪污罪判6月。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根据台湾高等法院今年1月发布的新闻数据,乔男于民国100年至103年间派驻中国成都期间,与多名中国行政、军事及党务官员往来密切,其中包括暱称「小权哥」的官员等人。乔男明知杨姓学弟当时任职于陆委会,可能接触到两岸政策规划与情势研判等敏感信息,也清楚两岸仍处于敌对状态,却仍替中方官员在台物色对象,企图安排杨男前往香港或澳门与中方人员会面,发展组织关系。乔男为此向中方收取人民币3万元,打算转交给杨男作为报酬,并试图打听陆委会内部有关两岸航线中转、内部信息、委外研究案及研究报告等公务机密。杨男则以无法接触相关机密为由,拒绝提供任何数据,对于赴港澳会面的邀约也保持警觉、未答应,使乔男未能得逞。此外,乔男借由餐叙机会,欲替「小权哥」行贿新台币10万元给杨男,同样遭到婉拒。高院审理时,乔男坦承犯行,相关证述与帐户金流及出入境纪录均相符。合议庭认定,乔男行为已构成修正前国家安全法中,意图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定而为中国方面刺探、搜集公务秘密及发展组织未遂罪,同时也成立贪污治罪条例行贿罪,依法从重依贪污罪论罪。法院指出,乔男仅因与「小权哥」等人过从甚密,而为本案犯行,乔男行为助长中国对台情搜与渗透,应予谴责,但考量他犯后坦承、未造成实际国家安全损害,依法减刑,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不得易科罚金,但可易服社会劳动,并褫夺公权1年,犯罪所得人民币3万元追缴没收。案经上诉,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审于认事用法上并无违误之处,量刑妥适,于21日驳回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