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黄姓男子疑对警方不满,日前赴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松安派出所外,持大声公高喊「警察通通给我出来罚站」被函送法办,台中地院日前依违反社维法裁罚他新台币3000元,可抗告。台湾台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书指出,黄男于民国115年5月1日中午12时52分,前往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松安派出所外,持大声公免提器高喊「警察通通给我出来罚站」。案经警方认定对于公务员依法运行职务时,滋扰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场所,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将黄男移送法院裁处。法官审理后认为,黄男于公务员依法运行职务时,施以不当言词,但尚未达强暴胁迫或侮辱程度。台中地院18日裁定,黄男处罚锾3000元,全案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