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 叶臻 桃园20日电)桃园市今天宣布推动全台首创「旧公寓微型修缮补助计划」,针对屋龄30年以上、未成立管理组织的4至6层楼老公寓,每栋最高补助新台币10万元,明天起至10月31日开放受理申请。 桃园市长张善政上午主持市政会议时表示,现行的「公寓大厦修缮补助」,申请条件为已成立管理委员会的公寓大厦,然而有许多老旧公寓尚未设置管理组织,却同样有公共设施老化、修缮需求迫切等问题。 张善政表示,为提升老旧公寓的居住品质,全台首创推出「旧公寓微型修缮补助计划」,计划主要针对屋龄30年以上、未成立管理组织的4至6层楼老旧公寓,补助走廊、楼梯、照明、门禁、抽水机及监视设备等公共设施改善,并协助社区成立管理组织。 张善政说明,内政部推动的「老宅延寿计划」,重点在立面更新、电梯增设等较大型修缮,市府推动的「旧公寓微型修缮补助计划」则是锁定低楼层、无管委会老旧公寓的日常刚性需求、小额公共设施修缮需求着手,初估未来3年可协助1000栋老旧公寓改善居住环境。 张善政表示,「旧公寓微型修缮补助计划」今天公告,明天正式开放受理,受理申请至10月31日止;已于都发局建管处设置专责窗口及辅导顾问,提供一站式服务,未来不论是否有成立管理组织的大楼、老旧公寓,都能通过不同层级与规模的住宅修缮政策得到支持。(编辑:林恕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