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沈佩瑶 台北20日电)卫福部陆续订定「精神卫生法」子法,已预告「强制鉴定紧急或特殊情形」草案,未来若涉及强制住院进程,有传染病流行、偏乡、交通中断等4类情况,可通过远程视频完成强制鉴定。 卫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19日预告「强制鉴定紧急或特殊情形」草案,未来若符合4类情况,可采「声音及影像相互发送设备」进行强制鉴定,草案预告期为60天。 4类情况包括:传染病流行疫区或有感染控制需求;灾害事件或交通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指定精神科专科医师无法到场;离岛及偏远地区无指定专科医师;非偏乡地区仅有1位指定专科医师等。 心健司长陈柏熹今天告诉媒体,「精神卫生法」新制今年8月上路后,强制住院将改由法院裁定,后续进程不再只是行政审查,须纳入司法进程。 他表示,外界容易将「强制鉴定」与「法院裁定」混淆,其实「强制鉴定」仍由精神科医师评估患者病情,医师提出有强制治疗必要后,再向法院申请强制住院。 陈柏熹指出,考量精神科病患在紧急安置期间,移动至法院可能存在安全风险、距离不便或情绪不稳等因素,未来法官可通过视频设备,让身处医院的病患直接与法庭连接,减少病人移动风险。 此外,陈柏熹提到,未来部分强制社区治疗相关进程,除医院外,也可能在社区心理卫生中心等具备视频设备场所进行,让司法与精神医疗的衔接更具弹性。(编辑:吴素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