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谢君临 台北20日电)京华城案、政治献金案,北院一审依贪污等罪判前台北市长柯文哲17年徒刑、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应晓薇15年6月徒刑。近日再裁定,2人自15日起延长境管并接受科技监控8月。可抗告。 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指出,柯文哲、应晓薇原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设备监控期间至5月14日期满,审酌2人因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案件,分别遭判刑17年、15年6月,是以现阶段而言,2人逃亡以规避后续可能的刑罚及没收的风险已然提升,且2人均具有在境外生活的资力与能力,是有相当理由足认有逃亡之虞。 根据裁定,经权衡国家刑事司法权的有效行使、社会秩序与公共利益及本案犯罪情节与所涉罪刑轻重等节,认有相当理由足认2人有逃亡之虞,而有延长出境、出海、继续接受适当的科技设备监控的必要,因此于12日作出裁定。 北院审理京华城、柯文哲政治献金等4大案今年3月26日宣判,11名被告中9人有罪,其中,柯文哲判刑17年、褫夺公权6年,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判刑10年;法院并声明鼎越公司应没收121亿余元。 北院认定,柯文哲于京华城案中收受210万元贿赂,另侵占民众党政治献金600万元,又与同案被告李文宗、李文娟以木可公司名义侵占「柯文哲、吴欣盈总统副总统政治献金专户」款项共计6134万6790元,并挪用众望基金会公款共计827万1095元支付竞选总部员工薪资。 应晓薇部分,北院认定她收受沈庆京5250万元,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洗钱防制法洗钱罪,判刑15年6月,褫夺公权6年。(编辑:管中维)1150520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