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刘世怡 台北20日电)中国信托慈善基金会董事长辜仲谅因案遭限制出境,声请月底参加亚洲棒协在菲律宾的执委会议,高院昨天裁定,以3亿元担保,解除境管与科技监控并责付运动部次长洪志昌及律师。 根据台湾高等法院裁定书,辜仲谅律师主张,辜仲谅为亚洲棒球协会总会长,须于5月24日至28日前往菲律宾马尼拉,参与亚洲棒协2026年第1次年度执委会议,并与菲律宾运动委员会、棒球协会,商讨菲律宾推广棒球运动的相关事宜,行程具公益性,辜仲谅有亲自出席的必要性与急迫性,请求暂时解除限制出境及科技设备监控。 高院合议庭认为,考量会议性质、会议时间、议程、辜仲谅出席与会目的及任务等,采信辜仲谅有亲自出席会议的必要性,再衡酌他之前多次经法院暂时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后,皆遵期返国,可见这次出境,具相当公益目的,有暂时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控的必要。 高院指出,运动部常务次长洪志昌及律师叶建廷均提出声明书表示,愿受高院责付等语,对防止辜仲谅逃亡,应有助益,裁定准辜仲谅于提出新台币3亿元保证金后(得以同金额由金融机构签发支票代之),5月24日起至27日止,解除限制出境、出海限制,并责付洪志昌及叶建廷,期间届满后,即恢复限制出境、出海,并发还这次提出的保证金或支票。 另外,辜仲谅提供的5月28日行程,高院合议庭认为5月24日至27日准许解禁期间已足以完成辜仲谅这次出境欲处理的事务,因此就5月28日辜仲谅请求暂时解禁部分,并无必要,此部分驳回。可抗告。 辜仲谅等人因「红火案」衍生的中信银澄清湖大楼购地等案遭检方起诉,一审台北地方法院依违反银行法等罪判处辜仲谅有期徒刑7年8月。北院后续裁定辜仲谅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以及携带个案手机,每天上午定时以手机拍照功能在线报到。 案件经上诉,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审理期间,辜仲谅请求变更每天定时在线报到地为台北市天母住居所,高院裁准。(编辑:张雅净)1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