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黄国芳 嘉义市20日电)嘉义市政府叶姓科长被控111年间先派工修缮街道沟盖破损等处,后续指示配合施工的林男及监造验收的邱男填写不实施工日志,嘉检侦结,将3人依伪造文书罪嫌起诉。 据嘉义地检署起诉书,叶姓科长担任嘉义市西区公所技士时,负责承办111年度西区道路附属设施维护工程开口契约的采购案,这项采购案于111年3月3日由林姓男子经营的土木包工业得标,履约内容是林男需依公所通知后,派工维修或办理抢修。 嘉检表示,叶男明知于111年4月签请的兰州一街沟盖破损等28处维护修缮,实际已由林男的土木包工业于得标前(即111年3月前)修缮或更换完毕,还制作公文书填写不实内容,再送呈不知情主管核章行使。 嘉检说,林男配合制作的施工日志并填写不实内容,送交邱男负责的设计监造公司,后续向西区公所申请办理部分验收,损害公所对标案履约管理的正确性。案经法务部廉政署报请嘉义地检署指挥侦办。 嘉检表示,叶男等3人到案均坦承,指兰州一街沟盖破损等28处维护修缮的施工日期,与后续制作的施工日志上日期不符合,在采购案工程尚未发包施作,就已提前于111年2月间实际维修完毕。 据起诉书,经调查,无发现叶男有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相关事证的事实。(编辑:李淑华)1150520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