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黄旭升 新北20日电)医美诊所针孔偷拍事件,引起民众重视。新北市府卫生局今天表示,依据卫生福利部开会决议共识,已经发文给医疗院所,医疗机构禁止使用密录设备,高度隐私空间原则禁止录像。 医美诊所偷拍连环爆,台北市卫生局19日发布「台北市政府卫生局辖管医事机构录像设备设置及管理行政指引」,医事机构应依据空间隐私程度,采取不同之设置原则。 新北市府卫生局下午回应中央社记者询问,是否比照北市订定指引时表示,5月13日中央卫福部与地方政府卫生局开会时,会议已决议要针对医疗机构装设录像设备,将修订全国版的指引。 卫生局说,新北将会依据中央的指引,要求医疗机构务必遵守。在中央的指引尚未出炉前,也已经将该次会议的共识内容,发文通知各医疗机构与诊所。 市府说,会议共识为医疗机构禁止使用密录设备。为了安全在公共空间可架设固定式录像设备,但需明显标示。 医疗机构低度隐私空间,于录像前应告知病人(含个人数据保护法应告知事项、数据访问保存管理等),并取得书面同意。 至于医疗机构高度隐私空间,例如涉及私密部位理学检查、医美疗程等隐私保障要求高的诊间,原则禁止录像。如基于教学目的例外情形者,仅限拍摄局部,且应告知病人后,取得书面同意始得为之。 至于消防机关的救护过程,市府表示,考量救护车的监视录像器录像范围,无法涵盖全部救护现场,执勤人员进入室内等,基于救灾或救护保全证据需要的录像、录音;消防署有订定「消防机关执勤使用随身影像记录器及影音数据保存管理指导原则」,各单位都依据此原则运行。 至于爱尔丽诊所板桥店,因为证据尚未搜集齐全,尚未被新北卫生局勒令停业,今天持续有消费者进行相关消费,也有部分刚从国外回台湾的民众,赶着去退费。(编辑:林恕晖)1150520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