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受难者刘辰旦持有书画大家张大千生前送给友人黄君璧的失窃画作「春山云瀑」,遭北检起诉。北院今天依涉洗钱罪判刘男4年徒刑,罚金300万元,未扣案犯罪所得1.3亿元声明没收。 国际知名拍卖公司苏富比于民国108年10月间举办中国书画场拍卖,型录中包括张大千为黄君璧祝寿的「春山云瀑」图,当时估价高达港币3800万元(约新台币1.52亿元)。 黄君璧的女儿黄湘詅当时获知后受访表示,79年间家中两度遭窃,多幅画作失窃,「春山云瀑」是其中之一。她发现拍卖信息后,立刻联系苏富比希望撤拍,对方要求提出报案数据及黄君璧遗嘱,但事发30年后,已无报案数据及黄君璧遗嘱。 黄湘詅委请律师向台北市大安警分局报案,提告赃物罪。警方报请台北地检署指挥侦办。检察官当时委请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及陆委会与苏富比联系,将此画下架,并追查画作来源,发现此画是一名中国收藏家于108年间以新台币1亿3000万元向刘辰旦购得。 刘辰旦是白色恐怖时期的政治受难者,他于60年间遭警备总部以涉及「台南美国新闻处爆炸案」与「台北花旗银行爆炸案」逮捕,判处有期徒刑15年,经上诉及国际人权团体营救,改判5年8个月。他曾任台湾戒严时期政治受难者关怀协会理事长。 刘辰旦到案时出示来源证明,供称此画是84年间以150万元购得,强调并未购买赃物,因年纪大了,想把东西整理一下,才在108年间把画卖出。 为了解画作是否为赃物,检方特别派员到国家图书馆找到当年失窃的新闻报导,并传唤黄君璧的学生张福英及黄湘詅等人出庭作证,确认黄君璧当年因「春山云瀑」画作失窃,耿耿于怀、抑郁而终。 检警并调查当时张大千画作价格,并找到关键证人,认定刘辰旦购买「春山云瀑」时,涉嫌知道这幅画是赃物,构成刑法「故买赃物罪」,但时间已过20年追诉期,将他不起诉处分。但检方认为,刘辰旦于84年间购买「春山云瀑」、108年间卖出,这段期间持有画作构成洗钱防制法洗钱罪,110年将刘辰旦起诉。 本案于法院审理期间一度移转管辖,历经约5年时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犯洗钱罪判刘辰旦有期徒刑4年、罚金新台币300万元,未扣案犯罪所得1亿3000万元声明没收,一部或全部不能没收或不宜运行没收时,追征其价额。北院目前尚未说明判决的认定事实及量刑理由。(编辑:李亨山)115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