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陈婕翎 台北19日电)有国民年金被保险人刚满65岁就死亡,丧葬给付及老年、遗属年金都领不到。卫福部今天宣布自即日起,由劳保局主动审核老年年金请领条件,如符合资格者,将自动发给老年年金。 有网友贴文,亲戚过世时恰好刚满65岁,有投保多年国民年金保险,但国保老年年金、丧葬给付、遗属年金等3笔给付都领不到,引起网友质疑国民年金保障不足,甚至认为「像诈骗集团」。 卫福部社会保险司司长张钰旋今天接受媒体联访时再度解释,针对网络讨论这名刚满65岁个案,有3项给付需要注意,第1点是丧葬给付,与其他社会保险相同,仅有被保险人死亡后给付,超过65岁者不再属于投保人资格。 张钰旋说,第2点为遗属年金,国保制度中确实存在遗属年金,由弱势家属依顺位请领,但若没有符合资格的弱势遗属,则无法领取;至于第3点的老年年金,若无欠费,则请领条件已达成,但国保请领采申请制,个案尚未申请就身故。 张钰旋表示,对被保险人而言,只要都有按时缴纳国保保费,且年满65岁,理论上就已符合国民年金老年年金的请领条件,「是否提出申请,我们认为不应是最重要、也不一定是必要的条件。」 张钰旋表示,老年年金的请领条件相对单纯明确,主要也是照顾没有积欠国保保费的民众,因此政府应可采取较主动的筛选方式协助办理。 针对媒体询问,该个案是否仅是单一事件,张钰旋坦言,这起个案确实相当特殊,因当事人其他请领条件都未成就,且最基本的老年年金给付也未在过世前提出申请。依照劳保局过去的作业方式,必须有民众提出申请,后续行政入帐及相关数据才能进行处理,这是既有做法。 因此,卫福部认为此处仍有解释空间。她表示,既然当事人已完成缴纳保费,基本上就已符合国保老年年金的请领资格,因此「提出申请」这个动作,未必应被视为绝对必要条件,认为保险人应更主动积极办理发放,民众感受也会比较好。 针对外界担忧此事件影响民众对国民年金信任度,甚至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