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辰旦转卖书画大家张大千失窃画作,台北地方法院依收藏家证词,认定其低价购画,并对潜在卖家称已过追诉期,早知画作是赃物仍以1.3亿元转售牟利,今天遭依洗钱罪判刑4年,没收犯罪所得。 台北地方法院判决指出,刘辰旦明知黄宗凯(已死亡)及所属销赃集团所兜售、张大千赠与黄君璧的「春山云瀑」(有上款「君璧道兄七十一岁生日。弟爰敬图为寿」),是窃盗所得的赃物,竟于民国84年4月间,以低于市价的新台币150万元,向销赃集团收购画作而收藏持有。 根据判决,刘辰旦待「故买赃物罪」的追诉时效完成后,于107年间邀请对「春山云瀑」有兴趣的收藏家到住处欣赏画作并洽谈出售,但收藏家知道是赃物不敢购买。刘辰旦于108年5、6月间,委托帝图科技文化公司代为出售画作,同年7月间以1亿3000万元转卖给中国赵姓买家。 国际知名拍卖公司苏富比于108年10月间举办中国书画场拍卖,型录中包括张大千的「春山云瀑」图,当时估价高达港币3800万元(约新台币1.52亿元)。黄君璧女儿黄湘詅获悉后报案,检察官委请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及陆委会与苏富比联系,将此画下架,并循线查出画作是从刘辰旦而来。 庭讯时,刘辰旦坦承有以150万元购买「春山云瀑」,并委托帝图公司出售取得1亿3000万元价金,但否认有洗钱犯行,辩称:「我不知道本案画作为赃物,也没消息揭露这是赃物」。 判决指出,根据黄湘詅、黄君璧学生张福英、柯姓收藏家证述,可知「春山云瀑」确实已于79年10月间失窃而消声匿迹,直到107年间才传出要拍卖的风声。黄君璧因画作遭窃而抑郁、加上本案画作具备高度珍稀性,由黄君璧本人于79年间出售可能性极低,堪认「春山云瀑」遭窃后已属赃物甚明。 根据判决,柯姓收藏家更证述,他到刘辰旦住处看画时,质疑是赃物,刘辰旦说会开来源保证书,愿意负担一切法律责任。他当下觉得很奇怪,正常买卖画作不会有人提出来源保证书,「我有问他来源,他说人家当时以200万元卖他,我听到当下就觉得不太可能,太不符合行情。」 柯姓收藏家证称,同行都知道刘辰旦当初买的价钱和实际上落差很大。「春山云瀑」是张大千送给黄君璧的生日礼物,用的是日本宣纸,又有金箔,在市场上几乎没有,而且落款是送给黄君璧,除非是黄君璧正式兜售,不然不可能流落市场。 柯姓收藏家说,他有问刘辰旦若客户买了有问题要如何处理,刘辰旦说可以出具切结书负一切法律责任,还提及刑法指这个赃物罪已经过了,说追诉期已经过了,买卖应该没有问题。 合议庭认定,从刘辰旦购买「春山云瀑」的价格偏离行情甚多、向潜在买家表明赃物罪时效已过等情形,堪认刘辰旦于84年间购买时已知是赃物。刘辰旦待赃物罪时效完成后才出售「春山云瀑」,有掩饰或隐匿特定犯罪所得的洗钱行为。 合议庭审酌,刘辰旦始终否认全部犯行,完全未正视己身错误,且严重耗费有限司法资源。衡酌刘辰旦未曾表明愿缴回犯罪所得,也没有与告诉人达成和解等一切情况,依犯洗钱防制法之洗钱罪判刑4年,并科罚金新台币300万元,未扣案的犯罪所得1亿3000万元声明没收。 现年89岁的刘辰旦是白色恐怖时期的政治受难者,他于60年间遭警备总部以涉及「台南美国新闻处爆炸案」与「台北花旗银行爆炸案」逮捕,判处有期徒刑15年,经上诉及国际人权团体营救,改判5年8个月。他曾任台湾戒严时期政治受难者关怀协会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