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 谢君临 台北19日电)天逸财金公司温姓前董事长于107年取得宝岛极光(已改名富育荣纲)经营权后,涉嫌违反证交法。检调18日兵分6路搜索,北检复讯后谕令温男1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此外,富育荣纲陈姓董事长5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时任宝岛极光陈姓副总1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天逸台湾公司时任张姓系统工程师限制住居。 富育荣纲昨天发布重大消息表示,检调单位于18日至公司进行调查与搜索。公司依法配合调查,并提供相关数据以供厘清。公司营运状况一切正常,对财务业务并无重大影响。 检调获报,温男于民国107年间取得宝岛极光经营权后,于109年违反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进程,花费新台币1300余万元和天逸武汉公司购买跨境贸易供应链金融系统,并以200万美元(约新台币6300万元)购买天逸集团基金。 检调调查,温男于107年至111年间,涉嫌将天逸财金科技服务公司20多名员工挂在宝岛极光名下,由宝岛极光支付薪水、劳健保,金额逾千万元。 台北地检署18日指挥调查局新北市调查处持法院核发的搜索票,搜索温姓、陈姓、张姓等3名被告的住居所,及富育荣纲股份有限公司、天逸财金科技服务公司共6处,并通知被告4人到案说明,全案朝违反证券交易法非常规交易、特别背信罪嫌方向侦办。(编辑:李亨山)115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