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全国语文竞赛实施,教育部办理115年「全国语文竞赛之台湾台语朗读文章」征稿;即起至6月30日受理,题材以活泼有趣、贴近现实生活为佳,入选文章将给予稿酬1200元。教育部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语言是文化的根,为落实「国家语言发展法」精神,提升台湾台语学习与应用风气,教育部邀各界投入创作,通过以台湾台语书写生活故事、描绘时代风貌,充实朗读竞赛素材,同时鼓励民众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并书写母语,展现语文活力与文化自信。台湾台语朗读文章征稿,请投稿者先依文章内容自行评估适合学生或成人朗读,并于文章首行及文件名注明,文章以700至750字为限(含标点符号);为利参加全国语文竞赛的参赛者查找辞典及聆听词目发音,内容用字请以教育部「台湾台语常用词辞典」的汉字为准,部分情形得以「台湾台语罗马字拼音方案」书写,详情可见简章。征稿活动由教育部主办、台中教育大学承办,简章可参阅网站(https://sites.google.com/mail.ntcu.edu.tw/koksailongthok),入选作品经通知后,须提供著作财产权授权协议书及保密切结书各1份,并可获得主办单位提供的稿费每篇新台币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