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 曾筠庭 台北18日电)经济部今天公告「能源用户办理节能诊断及订定节能计划规定」,要求契约用电容量超过800瓩的能源大用户全面导入专业节能诊断,订定5年节能计划及落实运行。其中,115年至116年间须完成全面节能诊断,并依据节能诊断报告结果,于117年第1季前提报5年节能计划。 经济部通过新闻稿说明,行政院自113年起推动「深度节能行动计划」,设置4年节电206亿度目标,初期由国营事业率先进行节能诊断,并同步要求约4900家能源大用户依契约容量级距,达成年平均节电率1%至1.5%规范,家户端则持续通过家电汰旧换新补助推动节电。 经济部表示,截至115年4月,各项措施累计节电120.68亿度,其中能源大用户节电超过29亿度;今年1至4月节电约11.7亿度,相当于减少约16.4万公吨天然气发电需求,约等同2.7艘液化天然气(LNG)运输船供气量,整体节能成效显著。 经济部指出,为协助用户依需求寻找合适的节能诊断团队,后续也将建置「节能诊断信息专区」,汇整提供各诊断团队信息,方便用户查找及联系专业服务。 在财务配套方面,政府除延续「产业创新条例」第10条之1投资抵减租税优惠,并扩大节能减碳适用范围、提高投资抵减额度上限至新台币20亿元外,亦提供节能绩效保证项目补助、废热与废冷回收补助及动力公用设备购置补助等措施,降低企业投资门槛。 经济部强调,通过强化能源大用户节能诊断与5年计划制度,可系统性挖掘节能潜力,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同时带动节能诊断与服务产业发展,期盼产官协力加速达成净零转型目标,创造多赢局面。(编辑:潘羿菁)115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