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高华谦 台北18日电)近期毒驾肇事事件频传。内政部今天说,有与交通部频繁沟通修法,除了酒驾裁罚加重、连坐处分等,也希望采预防性处理,可能从限制驾照持有着手,例如吸毒勒戒期间是否吊扣驾照、有吸毒前科考驾照时是否要进行健康评估等,都在讨论中。 近期毒驾肇事事件频传,其中5月4日凌晨1名高姓男子毒驾车祸造成2死2伤,引发社会关注。有立委呼吁毒驾与酒驾罚则脱钩,交通部长陈世凯6日表示,吸毒本身有罪,若吸毒还开车伤人,罚则应不同于酒驾,11日将与内政部开会讨论是否脱钩,并研拟连坐罚则。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审查内政部115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包括内政部长刘世芳等人列席备询。 民进党立委黄捷质询,毒驾造成严重危害,内政部与交通部讨论修法进度如何。刘世芳表示,有与交通部有频繁沟通,现在要提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法,针对酒驾裁罚加重,也有连坐处分,原则上内政部都赞成,要送立法院审查。 刘世芳说,她有跟陈世凯提到,毒驾与酒驾无法同等看待,酒驾在取缔过程会可以马上进行酒精测试,「但毒驾一拿到方向盘就不对了」,因此希望采预防性处理,也感谢司法检调单位目前已采取预防性羁押。 刘世芳指出,针对是否不要让毒犯碰方向盘,需要跟交通部协调,因为交通部认为要有驾驶行为才能取缔,但因吸毒者属治安疑虑人口、无法专注于交通安全,且造成的交通事故通常都非常严重,因此针对有吸毒前科者的驾驶权利规范,仍要与交通部商量。不过在5月11日修法研商会议,毒驾与同车乘客连坐处罚已经研议中,会尽快送到立法院审议。 内政部政务次长马士元会后向中央社记者表示,希望不是等到吸毒者开车上路才管理,可能从限制驾照着手,像是若吸食一二级毒品的勒戒期间是否要吊扣驾照、涉三四级毒品是否要设观察期并吊扣驾照、或有吸毒纪录者在考驾照时是否要经过健康评估等,这些在道交条例与相关子法都可以处理,也已与交通部讨论过,正在研议细节。 马士元强调,主要是希望从源头管理,因此概念上并非一定要等到毒驾才处理,而是针对有毒品前科或纪录,就会讨论是否限制其持有驾照。(编辑:苏龙麒)1150518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