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 李先凤 花莲18日电)花莲县总预算争议,内政部今天函复,认定预算案合法,同意全数通过。花莲县政府表示,虽延宕半年,将依法加速行政,坚守乡亲权益。议会表示尊重,未来持续严格监督预算运行。 花莲县115年度总预算案去年10月送县议会,议会依进程委员会决议,要求县府补充修正总预算案,未获县府同意而迟未排审;因已超过法定期限,为确保县民权益,因此依地方制度法函请内政部核定。内政部表示,1个月协商期满,原则尊重县政府编列预算,按县府编列数通过。至于双方对马太鞍溪堰塞湖洪灾重建经费规划等争议,请议会安排县长项目报告进行监督,并请县政府妥善回应。 花莲县政府指出,115年度预算攸关基层建设、社福照顾及灾后重建等各项施政经费,包括65岁健保补助、假牙补助、敬老爱心出租车补助调升,以及青年创业奖励、妇幼照护等多项115年度新措施。县府目前正依内政部核定结果完成后续法定预算进程,将在完成相关行政进程后,以最快速度推动办理。 花莲县政府表示,始终秉持依法行政,坚守花莲乡亲权益。县长徐榛蔚高度重视马太鞍灾后复建工作,分别于114年10月31日上午、115年5月15日下午,两度赴议会报告复建进度,并在议会监督下,让灾区早日恢复安定生活。 花莲县议会发表声明表示,尊重内政部最终依法所作出的决定。对于115年度增加的总预算,呼吁花莲县政府应秉持审慎态度,善用纳税人的每一分钱,议会也将持续严格监督各项预算的运行情形。 花莲县议会强调,花莲县政府今年度握有高达新台币401亿元的史上最多预算经费,这都是全体纳税人的血汗钱。特别是在内政部函中所关切的「马太鞍灾后重建预算经费支应规划」及「对所辖乡(镇、市)公所补助款分配」等均衡发展议题上,更需要公开透明,告知县民如何照顾受灾民众及各乡镇市财源补助的公平性。 议会指出,将依内政部公文指示及地方制度法第49条第1项规定,择日安排县长徐榛蔚于开议期间率领相关局处首长进行项目报告。希望徐榛蔚及县政府团队能妥善回应、详细说明相关规划,让重建经费真正用在刀口上,保障全体县民的福祉与花莲的永续发展。(编辑:李淑华)115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