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郑维真 彰化17日电)庄姓男子与同伙密谋向诈骗集团黑吃黑,找来2名男子加入诈团担任取款车手及收水手,得手赃款后朋分;彰化地院将庄男依犯共同冒用公务员名义诈欺取财罪,处1年5月刑期。 根据彰化地方法院判决书,庄男等3人因觊觎诈骗集团所得款项,预谋黑吃黑,通过同伙向黄姓诈团成员引荐2名男子,其中1人担任车手,另1人担任收水手,负责接送车手及转交赃款给上层。 诈团其余成员于民国110年期间,先后佯装电信客服人员及警员致电被害人,谎称其积欠电信费、身分证遭冒用涉及刑事案件,要求交付现金及提款卡作为公证。 被害人信以为真,依指示将新台币14万元现金及存折装入信封,放入车辆置物箱后停放路边离去;车手随后前往拿取,再搭乘收水手车辆离开,带赃款前往庄男住处,未交给黄姓成员。 庄男分得赃款6000元,其余人分得1万2500元至9万6500元不等;事后黄姓成员察觉遭黑吃黑,殴打车手等人报复。 彰化地院表示,庄男等人谋议黑吃黑,除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害,也影响社会秩序,考量庄男犯后愿认罪,并有意赔偿被害人损害,但因被害人已死亡无法和解,将庄男依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务员名义诈欺取财罪,处有期徒刑1年5月,并没收犯罪所得。全案可上诉。(编辑:陈仁华)1150517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