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田秋堇今天表示,针对有医师涉嫌非法仲介病患赴中国移植器官且遭判刑,她已申请自动调查,以了解现行境外器官移植管理机制与行政调查的落实情形。据媒体报导,一名陈姓医师因仲介9名病患到中国换肝、肾并从中牟利,遭彰化地检署依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起诉,一审被判处2年徒刑、缓刑5年,并罚款新台币50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田秋堇通过新闻稿指出,此案引发外界对部分医师涉入器官移植仲介、违反医疗伦理的质疑。她强调,世界医师会「人体器官组织移植声明」及「伊斯坦堡宣言」等国际规范,均严正反对器官移植旅游及强摘器官等危害人权的行为。鉴于器官移植事关病患生命权与器捐者人权,且医师执业承载高度社会信任,此类行为影响重大。因此,她认为有必要深入了解台湾对民众赴境外移植器官的溯源机制是否健全、相关规范有无缺漏,以及主管机关就法院判决所涉违反医师伦理的行为,是否有确实进行行政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