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6月20日晚间,林姓男子与妻子搭乘友人车辆前往基隆市暖暖区曾姓男子住处准备进行毒品交易。抵达后林男在1楼与人闲聊,李姓男子为了带众人上楼完成交易而下楼查看,并伸手欲碰触林男同时不耐烦地催促「还要等你多久?要上去了吗?」。林男对此感到极度不满,当场拨开对方的手并掏出预藏的折叠刀,朝李男腹部与胸口各刺一刀,导致李男送医急救后仍声明不治。一审与二审法院均拒绝采信林男「没有杀人故意、仅是伤害致死」的辩词,依杀人罪重判其无期徒刑并褫夺公权终身。最高法院最终驳回了林男的上诉,全案判处无期徒刑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