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 谢怡璇 台北14日电)行政院会今天通过「能源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经济部表示,此次修法增订公开能源销售统计数据,并提高部分罚锾金额上限,以提升能源管理性能、落实节能规范。 经济部通过新闻稿表示,此次修法有四大重点,包括增订公开能源销售统计数据,旨在提升公共管理性能及推动能源合理有效运用,并制定因地制宜的节电计划或策略;增订一定契约容量以上能源用户应设置自用发电及储能设备,强化能源用户的能源自给能力,提升电网韧性、降低输配线路损耗。 此外,授权地方政府得派员、委托专业机构或技师运行能源用户查核,有助于增加地方政府落实节能规定的运行稽查量能;扩大经中央公告指定的特定能源产品管理的授权范围,如车辆使用的氢燃料等,完善能源产品与业务经营的法制环境。 经济部表示,考量现行罚锾金额偏低,难生吓阻作用,在通盘查看该法罚则后,提高部分罚锾金额上限,增订违法态样,并授权主管机关得视违法情节轻重公布业者名称及事由。 经济部说明,此次修法希望通过由能源供应业公开能源销售统计数据、强化企业用电责任规范、提供地方政府落实运行节能稽查工具,及提高违规罚则等规定,让能源管理更透明且有效率,节能规范更落实,同时深化企业节能意识、用电责任。(编辑:张均懋)1150514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