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 王朝钰 宜兰13日电)宜兰县员山乡长张宜桦、前湖北村长李永和,涉侵占指派代理村长的事务补助费,今天遭宜兰地院裁定羁押。县府说,收到公文后,将依地方制度法规定予以张宜桦停职,并指派代理。 员山乡中华村长许正东于民国109年遭罢免,张宜桦指派员山乡公所黄姓专员代理中华村长,而李永和因被控虚伪迁徙户籍案,被判当选无效遭解职,张宜桦再指派黄男代理湖北村长。 村长依法每月可领新台币5万元村长事务补助费,检方怀疑,黄男在代理中华村长、湖北村长期间,张宜桦涉嫌要求黄男扣除办理活动等必要开支后,将剩余每月约新台币4万元,通过公所郭姓女工友或亲自交给张宜桦及李永和,用以支应个人开销。 检方昨天发动搜索,并约谈张宜桦、李永和、黄男、郭女等人,经检察官复讯,认定张宜桦与李永和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侵占公有财物罪,且有勾串证人及灭证之虞,向宜兰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黄男与郭女分别以20万元、10万元交保。 张宜桦在法官讯问时全盘否认收取村长事务补助费,辩称黄男曾欲交付但遭到他拒绝,但说词与其他被告不符,且张宜桦的手机消息有被删除,法官认定有事实足认有串供、灭证之虞,裁定羁押禁见。 李永和虽坦承侵占公有财物,并将领取的村长事务补助费作为个人使用,但对案情细节与其他被告所述有出入,且有删除LINE消息,有串供、灭证之虞,裁定羁押禁见。(编辑:李锡璋)115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