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郑维真 彰化13日电)在中国经营诊所的张姓男子未领有台湾牙医师执照,却在彰化县非法替患者进行医疗业务,2年多赚取新台币120余万元,彰化地院依违反医师法判处有期徒刑6月,缓刑3年。 彰化地方检察署起诉书指出,张姓男子基于非法运行医疗业务犯意,于民国112年至114年5月间,摆设牙科治疗台及诊疗设备,自行替患者进行仅牙医师才能运行的假牙制作、咬模、试模、印模及安装等医疗业务。 张姓男子调整假牙每次收费200元至300元,制作瓷牙假牙每颗4000元,活动假牙每床1万2000元,2年多共获利120余万元。彰化县卫生局会同警方前往稽查,当场查扣帐册、治疗椅、打磨机、手术刀片、麻醉注射剂等多项物品。 张姓男子自述在中国经营诊所,目前长住台湾,每年赴中国查看诊所业务1、2次。 法官认为,被告行为对患者生命及身体健康造成潜在风险,破坏医疗体系健全发展,考量其坦承犯行、缴回犯罪所得,犯后态度尚称良好,依医师法非法运行医疗业务罪处有期徒刑6月,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须向公库支付50万元及接受法治教育,另没收犯罪所得120万元。可上诉。(编辑:张雅净)1150513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