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姜宜菁 云林县13日电)云林县王姓男子因不满邻居的狗吠叫,去年持刀攻击狗致受伤,饲主提告,检方以毁损罪起诉王男;云林地院特别要求狗到庭进行勘验,通过交互确认狗与人的交互未受影响,因此判王男无罪。 王姓男子因与邻居感情不睦,又不满其饲养的狗「豆子」常对他吠叫,去年1月7日竟持水果刀攻击「豆子」,造成其右侧腰部有将近10公分的刀伤,经送医治疗已康复。饲主因王男持刀攻击事件提出告诉,检方以毁损罪起诉。 检方主张,「豆子」受人为深刻创伤,势必提高对周遭环境的戒心,且必然影响日后与人类交互,难以因救治而回复,同时宠物丧失了和人类交互及陪伴的重要效用。 云林地方法院行政庭长、承审法官王子荣为确认「豆子」是否在受到攻击、创伤后因此与人产生距离,而失去陪伴的重要效果,便请饲主偕同「豆子」到庭,他亲自和「豆子」交互勘验。 王子荣提到,触摸「豆子」身上确实有明显的增生组织,可见当时伤势严重。而「豆子」刚到法庭时很紧张,时不时望向饲主,随着时间推移,逐渐放松。 王子荣与「豆子」交互20分钟,「豆子」俯身与其交互,也有做眼神确认,「豆子」并无太多抗拒。王子荣接着伸手抚摸「豆子」的头、颈部,也获得善意回应。 王子荣表示,「豆子」的伤势已康复,而和人之间的交互,从勘验过程中,即便法官对牠来说为全然的陌生人,但只要稍加交互,就能创建起一定关系,也愿意让人亲近,就此难认有检察官所指作为宠物丧失重要功效。认为检方所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王姓男子有毁损犯行存在,因此判无罪。饲主已提上诉。 王子荣指出,在法律体系和用语中,宠物只是「物」,仅仅只是财产的定位,但在饲主的生活里,毛小孩是其心中最软的一块。希望王姓男子的行为受到严厉谴责,不能误以为一审判决结果代表自己的所作所为不该被非难,只是在目前法律的限制下,无法给予相对应刑责。(编辑:张雅净)1150513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