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赖于榛 台北13日电)行政院会明天将讨论、通过「能源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确将「再生能源」与「热能」纳入条文中的能源范畴,也将通过公开能源销售统计数据、加重相关违法罚则等强化能源需求面管理。 为完善能源定义、推动深度节能、强化能源需求面管理、提升能源效率等,行政院会明天将通过由经济部拟具、行政院政务委员叶俊显审查整理的「能源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草案后续将送立法院审议。 草案明确将「再生能源」与「热能」纳入能源范畴,借以完整能源定义,而为强化能源需求面管理,也将公开能源销售统计数据盼提升能源信息运用效益,同时要求能源用户应设置自用发电及储能设备、强化地方政府运行节能与用能管理的稽查量能,并会加重违反能管法的处罚及检讨相关违法态样,盼促厂商及业者落实节能相关规范。 目前石油、天然气、电业等已有相关法律管理其市场秩序及供应,为完善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的能源产品,因此草案明定,中央主管机关得公告指定「特定」能源产品的输入、输出、生产、销售业务,业者应经许可并取得执照后始得经营,而经营许可、换发执照等管理事项中央也得委办地方县市办理。(编辑:谢佳珍)1150513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