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 游尧茹 维尔纽斯13日专电)爱沙尼亚政府拟修正家庭法,要求养父母须告知子女其收养身分,并赋予被收养者在无需亲生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取得自身信息的权利,以强化儿童知情权与制度透明度。 爱沙尼亚公共广播公司(ERR)12日报导,爱沙尼亚司法部已完成相关修正草案,明定养父母有责任让孩子了解收养背景。现行制度下,是否告知完全取决于养父母意愿。 草案说明指出,改革目的是以儿童利益为优先,认为了解自身身世有助创建自我认同与心理安全感,并降低未来可能出现的身分认同危机。说明并提到,过去认为隐瞒可保护孩子的观点,已逐渐被保障知情权的观念取代。 根据报导,修法草案未明定告知年龄,养父母可依个别情况自行决定。另一方面,成年被收养者可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查找收养前数据,包括原名、母语、成长背景及亲生父母身分与联系数据等。不过,政府不会主动通知,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以兼顾家庭隐私。 此外,草案也放宽亲生手足的查找权,但是否提供信息仍须取得被收养者本人同意,被收养人未成年则须由养父母同意。 报导指出,爱沙尼亚收养人数近年明显下降,从2012至2013年每年约50至60人,降至2023至2024年的21至26人。官方认为,现行制度已经过时,影响收养儿童的权益保障。 根据报导,修法内容也涵盖离婚进程。当事人须优先尝试协议离婚,并在诉诸法院前证明已尽力以非诉讼方式解决。若一方无理阻碍离婚,未来可能需负担相关诉讼费用。另外,修法也将简化法院进程,包括取消强制调解与当事人亲自到庭义务。 在子女扶养方面,草案提出以数据与公式自动计算扶养费标准,减少冗长诉讼,法院仅须确认金额与相关数据是否合理。 草案同时强化「子女最佳利益」原则,规定法院在决定监护权时,须优先考量父母照顾投入、合作能力及是否以子女利益为重,并有助祖父母争取探视安排。 据报导,目前草案已送交相关机构征询意见,预计于明年初上路,部分条文预计年中施行。(编辑:韦枢)115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