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黄国芳 嘉义市12日电)田姓女子被控为取得丈夫高姓男子外遇证据,私自在汽车内装密录器,顺利提告侵害配偶权赔偿,高姓男子事后提告田姓女子窃录,嘉检认为全面监视违法,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诉。 据台湾嘉义地方法院判决书,田姓女子民国112年3月到4月发现丈夫婚外情,在汽车内装定位追踪器及密录器,录得丈夫与外遇对象互称「老公」、「老婆」,其他对话内容也超过一般男女交往程度。 根据判决书,田姓女子据以向嘉院请求侵害配偶权损害赔偿,全案去年9月判高姓男子应连带给付田姓女子新台币25万元,高姓男子收到判决书,调阅卷证数据后,才察觉汽车遭装设密录器,提告田姓女子。 台湾嘉义地方检察署表示,田姓女子坦承怀疑丈夫有外遇,才在车内装密录器搜证,但田姓女子装密录器为无间断且全面性监视,录制高姓男子与外遇对象私人生活,对2人隐私权干预程度甚大。 嘉检说,即使田姓女子基于怀疑丈夫与外遇对象发生婚外情而搜证,已逾越实现搜证目的必要程度,全案侦结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诉。(编辑:李明宗)1150512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