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谢君临 台北12日电)北院审理北市精舍命案,今天依伤害致死罪判知名作家王蕰(本名王江镇)12年徒刑;艺人李威、李妻简瑀家被依帮助犯伤害致人于死罪,各判刑1年10月、1年8月,均缓刑5年。可上诉。 此外,干子昀、梁碧茵、游秀铃、姜芃妤、住持吴慧珠各判刑10年,其余被告判刑1年6月至9年不等徒刑。北院目前尚未说明判决认定的事实及量刑理由。 全案起于,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于民国113年7月24日接获吴姓女住持报案,称四维路上一处精舍有女信徒倒卧其内;员警赶赴现场发现,女信徒全身瘀青失去生命迹象,经法医解剖,女信徒因横纹肌溶解症而身亡。 检警循线查出,王蕰疑不满蔡姓信徒,纠集李威夫妇等信徒举行宗教仪式,导致蔡姓女子身亡,依伤害致死、强制、帮助伤害致死等罪嫌起诉王蕰、李威等13名被告,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国民法庭审理。(编辑:萧博文)1150512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