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张已亷 高雄12日电)高雄警察局盐埕分局某员警10日在七贤路派出所领用枪弹服勤,于清枪区清枪时,未遵守相关清枪进程,误击1发子弹,未造成人员伤亡,该员警遭记过1次,所长连带申诫2次。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盐埕分局今天说明,七贤路派出所某员警担服10日下午4时至晚上6时巡逻勤务,于下午4时5分许领用枪弹服勤,于清枪区清枪时,不慎误击1发子弹,所幸未造成损伤。 警方表示,该派出所有依规定设置清枪区及清枪桶,而该名员警虽将枪口朝向清枪桶内,却未遵守相关清枪进程,一时疏失误击发子弹。经盐埕分局调查后,将核予该员警记过1次惩处,所长连带申诫2次处分。 盐埕分局指出,将持续加强所属员警教育训练,督促外勤单位落实「员警出(退)勤领(缴)械弹暨安全清枪操作进程」,防止再发生类似事件。(编辑:谢雅竹)1150512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