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谢君临 台北12日电)司改会今天表示,总统指派被立法院否决的最高检主任检察官徐锡祥代理检察总长,等同变相架空人事同意权,且指定代理缺乏法律依据,存有高度适法性疑虑,吁总统收回成命。 前检察总长邢泰钊任期于7日届满,总统赖清德于3月13日提名徐锡祥为检察总长,但立法院于5日否决人事案。而后,总统指定徐锡祥代理检察总长。 对此,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今天发表4点声明,首先,总统指定遭立法院否决的人选代理检察总长,已架空了国会同意权的制度。从国会的角度来看,这是将代理制度作为一种政治筹码,有逼迫国会不得不接受的效果。更甚者,如总统未来迟不提名新的人选,将对制度造成实质破坏。 司改会表示,其次,将代理制度作为政治筹码,将损害检察公信。总统若通过指定代理绕过国会审查,等同于在宪政体制上开了一个「后门」,让总统能单方面决定检察体系的领导者,纵使此一人选已明确遭国会否决。一位被民意机关明确否决的人选,仍令其强行代理,将背负着政治安插的负面标签。 司改会指出,第三,「检察总长任期届满时,如何指定代理人?是否得由总统指定?」现行法律皆无明文规定。过往固然曾有代理检察总长的前例,但这些前例皆无法律授权,是否适合继续援引,法律上并非毫无疑问。鉴于检察总长一职的重要性,应有于法律中明定适当代理制度的必要。 司改会表示,最后,过去总统指定代理检察总长时,都是属于检察总长请辞而临时出缺的情形,而非指定已遭立法院否决的人选,两者非可相提并论,更无比附援引的余地。总统指定甫经国会否决者代理检察总长,欠缺民主正当性,恐创宪政恶例,呼吁赖总统收回成命,也建请相关机关推动修法补正法律漏洞。(编辑:李锡璋)1150512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