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张雄风 台北12日电)排碳大户今年将缴首笔碳费,有媒体指现阶段碳权配套牛步。环境部今天表示,台湾碳定价制度的内核在于驱动产业转型、落实实质减量,而非追求碳市场交易量。 根据「碳费收费办法」,温室气体年排放量达2.5万公吨以上的电力、燃气供应业及制造业,今年5月底前应依去年全年排碳量缴交碳费,碳费去年上路开征,今年首次进入实际缴费阶段。 环境部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台湾碳定价现行采碳费制度及自愿减量双轨并行,带动各类事业共同减碳。考量制度去年上路,因此订定由低至高分阶段费率调升规划以降低产业冲击,未来将持续查看产业减碳成效,滚动检讨碳费费率。 环境部进一步说明,自愿减量为碳费制度配套措施,因所产生的减量额度可抵减碳费,故依循国际标准,确保减量额度具备可量测、可报告、可查验且具外加性、永久性且无重复计算等高品质条件,从而避免产生「漂绿」争议。 环境部指出,现已依「温室气体自愿减量项目管理办法」公开审定150项减量方法,其中包含8项添加修订的自然碳汇方法学(植林、森/竹林经营、土壤管理、红树林植林与海草复育),并已注册通过40件减量项目(含植林5案),未来将陆续产生额度,相关减量方法及审查通过项目皆公开于「温室气体自愿减量暨抵换信息平台」,提供各界查阅。 至于碳市场交易部分,环境部强调,随着碳费制度上路,预期持有减量额度的事业将优先用于自身碳费抵减,且部分事业计划将减量额度用于自身环评承诺温室气体增量抵换需求,因此碳市场交易量较少是在预期掌握之中。 环境部最后强调,台湾碳定价路径参照国际减量趋势及共识,以实质减量为目标,产业应以制程改善、能源效率提升等自身减碳与转型措施为优先,减量额度抵换应视为达成净零的最后手段,不应本末倒置。 此外,为进一步活络我国碳市场,环境部已规划2027年至2028年导入总量管制与排放交易制度(ETS)试行,届时将带动国内碳交易的活络,引领台湾产业与国际气候行动接轨。(编辑:李亨山)11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