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杨思瑞 台南10日电)台南市卫生局昨天在中西区研医明医美诊所美容室天花板侦烟器,发现疑似针孔摄影设备,移由检警侦办;台南地检署讯后命诊所吴姓负责人30万元交保、刘姓店长5万元交保。 台南市政府卫生局自8日起扩大启动医美诊所项目稽查行动,昨天于中西区研医明医美诊所稽查时,在美容室天花板侦烟器内发现疑似针孔摄影设备,依进程立即封存现场,并通报警察及检方到场处理。 警方昨天下午通知研医明诊所吴姓负责人与刘姓店长到案说明,讯后依妨害秘密罪嫌移送台南地检署,检方于昨晚先谕知刘姓店长新台币5万元交保,吴姓负责人今天以30万元交保。 台南市卫生局昨天于现场稽查时,在美容室天花板侦烟器内发现疑似针孔摄影设备,依进程立即封存现场并通报检警人员到场处理,虽现场负责人有提供病患签名文档,证明同意咨询过程全程录音,诊间内仅录音,但卫生局仍要求诊所立即拆除摄影设备。 台南市卫生局并立即协同检警人员前往另一家位于永康区的分店稽查,未查获违规录像设备;并通知另3家位于其他县市的分店管辖机关进行稽查。(编辑:陈仁华)1150510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