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家暴求生路专题报导(共 3 篇) 中央消息 母亲节将至,许多家庭准备欢度佳节,遭受婚姻暴力的新住民妈妈正陷入痛苦挣扎。尽管台湾法律已保障她们离婚后能续留台湾,受限于语言隔阂、不谙法律,加上深怕失去孩子的监护权,许多受害者在社会安全网边缘独自受苦,不敢对外求助。 为了接住这些在困境中徘徊的灵魂,走过低谷的新住民姐妹说出自己的经历,鼓励其他受害者千万别独自承受,社会上有专业的辅导资源与法律援助。只要愿意踏出求助的一步,就能找到支撑的力量,在台湾重新创建安全、有尊严的新生活。 (中央社记者 石秀娟 台北9日电)母亲节将至,许多家庭准备欢度佳节,但对遭遇婚姻暴力的新住民妈妈而言,家却是最想逃离的地方。法律虽已保障她们离婚后可继续留在台湾,但语言不通、不懂法律,又怕失去孩子,让很多人持续在家暴中受困。 根据台大教授林明仁团队去年发表的研究,受害者平均隐忍4.2年才通报家暴。中央社近期访谈3位来自越南、中国与印尼的母亲,看见她们多年徘徊在社会安全网外、苦寻出口的挣扎。 如果离婚 「孩子怎么办」 来自越南的阿悦(化名)说,前夫开始打她时,她嫁来台湾3年多,老二刚满1岁。当时她在台湾只有一名朋友,朋友陪她到警局报案。警方告诉她,她没有台湾身分证,离婚后可能得回越南,也劝她,丈夫几年来第一次动手,先原谅他。 之后1年多,尽管警方介入、法院核发保护令,阿悦仍多次遭家暴。 她说:「我一直被打、一直被打,就算忍耐也没有用。」 心灰意冷下,她离家住进庇护所,但放不下两个孩子,偶尔返家探视,又得面对暴力。在社工与义务律师协助下,她2年多后取得台湾身分证,之后赢得孩子监护权。 如今阿悦在工厂上班。她说,「我有存到一些钱,养2个孩子」,很感谢一路帮助她的人。 从印尼嫁来台湾的英达(化名),也曾独自承受多年家暴。直到孩子把家中情况告诉老师,她才知道卫福部的「113保护专线」。 英达说,当时她没有台湾身分证,想知道离婚是否就会被遣返,「我儿子怎么办?」她也想到母亲常说:「不可以动不动就讲离婚,这就是你的命。为了小孩,我们家没什么离婚的。在复杂的情绪交织下,除了忍耐,她不知道能怎么做。 社安网提供英达婚姻咨商与日常扶助,但丈夫后来发生车祸,脾气变得更暴戾,直到罹患癌症后,态度才软化。英达选择原谅,扛下照顾年迈婆婆、罹癌丈夫与孩子的重担,并兼做多份零工,只盼先生能看到孩子毕业,孩子有更好的未来。 家暴离婚后可无条件留台 台湾1998年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为亚洲首例,创建强制通报机制,明定政府协助受害者重建生活的责任。法制日趋完备,但对新住民而言,要顺利取得社安网支持仍不容易。 南洋台湾姊妹会理事长洪满枝说,许多受害者被打后,先躲到同乡家,想到孩子又回家,之后再受暴、再逃离,反复循环,「没有真正能依靠、处理这段不健康关系的地方」。 过去,就像阿悦、英达一样,多数外籍新住民受害者都因担心被遣返,而不敢离婚。 2024年上路的「入出国及移民法」修正案已赋予因家暴离婚者在台湾继续居留的权利,只要提出向警方报案的证明即可,不需要有设籍台湾的未成年子女、也无须经法院判决离婚。 移民署专门委员李明芳表示,家暴离婚的新住民可改以「其他」事由居留,没有其他条件。居留证可每年申请延长,次数不限;合法居留满5年后可申请永久居留,无须符合财力或薪资门槛。 不过,许多新住民仍不了解这项上路约2年的修正案。南洋台湾姊妹会运行秘书周慧盈表示,期待政府以多语、生活化方式加强说明,让受害者清楚这项权利。 求救如走迷宫绕弯路 卫福部统计,2024年共有8万5201件亲密关系间的家暴通报案,受害人数6万3122人,其中1979人为外籍新住民。近5年外籍受害者每年平均有1969人。考量未通报的案例,数字恐有低估。 受害者通报后,个案会转介至居住地的地方政府,由主责社工接手,依需求提供通译、庇护住所、子女转学、法律扶助、心理咨商等津贴,与就业训练协助等。 中国籍新住民晓玲(化名)形容,最初求助过程像走迷宫。好几个月里,她带着孩子在移民署、海基会、区公所间奔波,她的疑问始终没有获得解答。 她回忆,第一次接触社工时,她担心庇护所离孩子学校太远,也得不到明确回应,「(社工)什么都不说,我就不敢去,当时挺多对未知的害怕」。 当时晓玲已拿到第4张保护令,先生对她的暴力甚至让孩子受惊,她决定搬进庇护所。在社工协助下,处理离婚、监护权与转学,母子终于有了安心的家。 晓玲说,她盼社安网应对受害者时,能更透明,受害者才不用走太多「弯路」。 通译社工长期不足 晓玲求助过程经历不少摸索,不懂中文的受害者处境更不易。消弭语言障碍,是求助的起点。 长期在第一线协助受害姐妹的洪满枝说,通译不足是长年问题,「姐妹常找不到通译」,即使懂中文也不代表就能解释法院信函,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