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消息 (中央社记者 黄旭升 新北9日电)新北地检署侦办光泽诊所针孔偷拍案,声请羁押禁见陈姓经理与唐姓设备工程师,经法院审理后裁准2人羁押禁见。 新北地方法院表示,被告陈姓、唐姓等2人,经法院讯问并参酌检察官所提出之相关事证,认为被告2人共同涉犯刑法第319条之1第1项无故摄录性影像、刑法第315条之1第2款无故窃录他人身体隐私部位、个人数据保护法第41条、第19条第1项之罪,以及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6条第5项、第1项拍摄儿少性影像未遂等罪,罪嫌重大。 法院说,且2人均有灭证、勾串共犯及与证人串证之虞,并有事实足认有逃亡之虞,因认有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项第1款、第2款之羁押原因,且有羁押及禁止接见之必要性,应予羁押禁见。(编辑:张铭坤)1150509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