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5月8日(中央社记者 沈佩瑶 台北8日电)立法院会今天三读修正医疗法部分条文,将「三班护病比」入法。护理师公会全联会理事长陈丽琴表示,争取多年终获落实,不仅能减轻护理负荷,更有助人力回流并稳定职场环境。 现行有关护病比规范,是在行政命令层级的「医疗机构设置标准」中规定「全日护病比」,卫福部虽然在2024年3月1日起实施各层级医院的「三班护病比」标准,但在入法前的过渡期间,仅有奖励制度,缺乏强制力也无惩处机制。 现行实施的三班护病比标准,医学中心白班1比6、小夜1比9、大夜1比11;区域医院白班1比7、小夜1比11、大夜1比13;地区医院白班1比10、小夜1比13、大夜1比15。医院提前达标可获更多奖励金。 立法院会今天三读修正医疗法部分条文,除三班护病比入法,违反者依规定处罚并限期改善,未改善者,按次连续处罚,处罚达3次,届满1年未改善者,处1个月以上1年以下停业处分。 中华民国护理师护士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陈丽琴下午接受媒体联访时难掩喜悦,她表示,三班护病比入法是护理界多年来的共同期盼,现在终于达成目标,「真的非常开心」,感谢前辈的努力以及在野党党团的协助。 陈丽琴透露,原本护理团体坚持在相关委员会中,护理代表比例应占1/2以上,但因各方意见不一,为了确保法案顺利推动,「我们就说,如果不能占1/2,宁愿将委员会条文拿掉」,最终通过的版本虽无委员会编制,但内核内容与先前讨论的标准一致。 三读条文明定,医院急性一般病床关于三班护病比之比例,由中央主管机关斟酌病人安全之维护及劳动权益之保障定之,并每3年定期检讨1次,必要时,应调整之。 三读条文明定,首次规范于设置标准之三班护病比标准,以民国113年3月1日施行之三班护病比标准为准。此次修法也增订罚则,包括届期未改善者,按次连续处罚。处罚达3次,届满1年未改善者,处1个月以上1年以下停业处分。(编辑:黄名玺)1150508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